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好处: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国家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国家级的资质认证硬招牌;提升企业品牌形象;促进企业科技转型;提高企业市场价值;提高企业资本价值;吸引市场核心人才;改善企业办公用地;企业上市重要条件。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服务)认定
专精特新企业可以享受 1.资金扶持:每户给予一次性20-100万奖补(以各地方具体奖补金额为准)。2.荣誉资质:颁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证书。3.政策帮助:重点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是“一企一策”给予帮助,如财政专项资金、税收优惠、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扶持、融资增信等。4.政策扶持:在融资服务、技术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专题培训等方面重点扶持。5.企业人才:有专门的校园、社会招聘渠道,及人才培训优惠。6.企业推广:提高企业资质荣誉、提高企业品牌和产品推广等。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优势1、有利于获得工信部相关其它项目政策扶持,享受税收优惠、贷款补贴等;2、降低融资成本,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对接资本市场,拓宽企业融资途径;3、用地支持,适度降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生产用地申请门槛,探索建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业园,进一步释放土地资源,保障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空间;4、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购置研发设备、软件,与高校、科研院所创新产学研合作方式,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引智、引技、引才,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运用;5、引导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大创新投入,申报各级重点研发计划。
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
申报条件:(一)企业为在本市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二)企业所属行业不在现行有效的《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范围之内(现有无生产制造环节的研发型总部企业除外);申请企业的工艺和设备不涉及现行有效的《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所列内容。(三)企业技术中心必须在企业组织结构中独立设置,企业决策层高度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认定(服务)
(一)企业为在本市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二)企业所属行业不在现行有效的《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范围之内(现有无生产制造环节的研发型总部企业除外);申请企业的工艺和设备不涉及现行有效的《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所列内容。
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
申报条件:(一)符合市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建设领域及相关要求;(二)具有一批有待工程化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关键技术或重大科技成果,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人才队伍; (三)具有以市场为导向,将重大科技成果向规模生产转化的工程化研究验证环境和能力; (四)具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技术转移和扩散,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五)具有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能力,条件允许的还应当具有工程设计、评估或建设的咨询与服务能力;(六)具有完善的人才激励、成果转化激励和知识产权管理等管理制度;(七)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八)符合国家其他相关规定。
北京市隐形冠军企业
(一)基本条件1.在北京市工商注册登记和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且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二)所属领域1.企业的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属于制造业核 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我市鼓励发展的高精尖产业领域,以及我市重点布局的国际引领支柱产业、特色优势的“北京智造”产业、创新链接的“北京服务”产业、未来前沿产业。(三)市场地位及财务质量1.主导产品市占率全国第一或全球前三,主要业务收入来自高度细分市场,公众知名度对企业经营无显著影响,产品和服务主要面对企业级客户。2.最近一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亿元;或近一年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且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3.近三年毛利率平均20%以上。4.近一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四)科技研发水平1.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或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高于1亿元。2.每千名雇员发明专利数不低于30个。3.主持或参与一项及以上的行业标准制定工作。4.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20%;或企业作为主要参与单位、企业的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并将相关技术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或企业拥有的核心技术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全国领先、引领作用或者对于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或企业独立或者牵头承担与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
申报条件: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市级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北京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本市本行业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二)重视工业设计工作,用于工业设计的投入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能为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工业设计专项研发经费年支出额不低于400万元,占企业研发支出总经费的比例不低于30%,工业设计专项研发经费年支出额占同期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同期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工业设计专项研发经费年支出额占比不低于0.5%。(三)知识产权保护及应用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20项以上,并在国内外获得多项工业设计奖项。(四)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较好的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设计任务、提供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五)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六)工业设计中心人才队伍素质较高,经验丰富,工业设计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从业人员4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七)企业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工业设计企业申请认定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工业设计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二)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较好的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设计任务、提供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三)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业绩突出,经营稳定,在国内外获得多项工业设计奖项。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四)拥有设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师和一定规模的设计人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从业人员5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五)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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