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
中小企业
申报条件:(一)建立了符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要求的体系文件;(二)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运行三个月以上;(三)完成了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四)至少有一名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培训考试合格的管理人员。
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
小巨人企业
申报条件:(一)申请高精尖资金的企业应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3年无严重失信记录。(二)申请方向5中的建设类重大项目贷款贴息、方向8、方向9的项目,应首先纳入“北京市高精尖重大产业项目库”(企业可通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政务服务”-“办事入口”进入高精尖产业项目库)。(三)同一企业原则上可在“支持高精尖产业高端智能绿色发展”“着力保持高精尖产业平稳发展”方向中各申报一个项目,原则上只支持一项,且申报项目应未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属市级重大项目或重点机构,可不受上述限制,报市政府审议后执行。(五)对有地方配套要求且在京产业化的项目,可按国家要求配套,具体参照《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六)申报单位自愿填写相关材料,承诺相关事项,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具体申报说明(申报条件、支持标准等内容)详见附件。(七)方向10无需申报,免申即享,资金拨付前,企业应承诺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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